公共法律服務
【最多跑一次】獲嘉縣公證處便民利民措施
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24-07-24

為落實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要求,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yōu)質便捷的公證法律服務,結合我縣公證行業(yè)實際,特制定以下公證服務便民利民措施。

一、實行“最多跑一次”服務。對于法律關系簡單、事實清楚、無爭議、無需調查、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真實,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承諾只要申請材料齊全、真實、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當天辦理,當天出證。

二、實行“急件當天出證”服務。對于時間比較急或者外地的當事人,在材料齊全、事實清楚和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可以當天出證。

三、實行“一次性告知”服務。首次接待時,公證人員一次性告知當事人所需證明材料及獲取證明材料的途徑和方式,同時,主動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及其在辦理公證過程中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

四、實行“延時工作”服務。對于急需辦證的當事人可通過電話預約在節(jié)假日及周末辦理。

五、實行“公證上門”服務。對于老、弱、病、殘或有其他特殊困難確需上門服務的,經(jīng)申請,公證處可上門提供公證服務。

六、實行“代為調查、收集證據(jù)”服務。對于當事人提交證明材料確有困難的,經(jīng)當事人申請,可由公證處出具公函,指派專人到政府有關部門查詢、核實,代為調查、收集證據(jù),完成公證事項辦理。

七、大力提倡為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開展免費辦理遺囑公證服務。

八、實行“溫馨郵寄”服務。對于平時工作忙沒有時間到公證處領取公證書的辦事人員,提供郵寄服務,方便辦事人取證。

九、實行“公證費用減免”服務。對于經(jīng)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實行法律援助制度,通過申請、審批程序可給予酌情減免。